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北京工商大学图书馆图书入库管理办法

根据《北京工商大学现金报销管理办法(试行)》(北工商财字【20112号)的相关规定,校内各部门或个人如使用财政性资金购买超过500元的图书资料,应到图书馆办理图书入库事宜,完成固定资产登记后,方可到财务处办理报销。 

具体办法规定如下:

一、图书馆采编部(阜成路校区图书馆105室)负责办理图书固定资产入库相关手续,采购的部门或个人需要提供以下材料:

1.填写“入库单”(图书馆网页下载)。入库单分两联,一联为记账凭证,由图书馆签字盖章后交由财务处保存,二联为存根,由图书馆保存(注:图书保管人签字应手写)。

2.填写“图书资料登记表”(图书馆网页下载),此表由图书馆保存。

二、图书由采购的部门或个人直接使用,并负责保管。

三、办理入库的图书属于国有资产,保管人务必妥善保存,切勿遗失,以备查验。

四、其他未尽事宜,依据财务处相关管理办法执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