入馆须知
来源:图书馆 发布日期:2025-09-0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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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条 读者凭本人校园一卡通出入馆。请勿持他人卡入馆或一卡多人入馆。
第二条 读者借阅馆藏文献,请持本人一卡通办理。
第三条 严禁在馆内任何区域吸烟、使用明火。严禁携带电动车电池、大功率电器、不合格电器等入馆。严禁个人电脑、充电宝等设备在无人值守情况下继续待机或充电。严格遵守学校和图书馆的消防安全规定。
第四条 读者入馆请保持安静,禁止喧哗,进入阅览室请将手机调为静音状态。使用研修间时请控制交流音量,以免影响他人。
第五条 请勿携带食物、有色饮料、大包装快递等入馆。保持馆内清洁,离馆时请将垃圾、杂物等带走。请随身携带本人各类物品,图书馆不负保管和丢失连带赔偿责任。
第六条 爱护馆藏文献和公共设施,请勿污损馆藏文献和破坏公共设施,请勿在墙壁、门窗、桌椅上乱刻乱画。请勿携带未办理借阅手续的馆藏文献出馆。
第七条 禁止随意挪动阅览桌椅、书架隔板及馆内电子设备;严禁占用楼道、楼梯等消防疏散通道;严禁擅自插拔馆内电子设备的电源连线;禁止自带桌椅及其他可能影响馆内安全与秩序的物品入馆。
第八条 严格按照规定使用“座位管理系统”选座入位。请勿用任何物品占座。闭馆后不得以任何理由在馆内滞留,不得在馆内任何区域存放个人物品。
第九条 出馆前,请检查是否携带未办理外借手续的文献或设备;出入图书馆通道时,如遇监测器报警,请自觉配合管理人员检查核对。
第十条 请遵守知识产权相关法律法规,合理使用图书馆文献资源,不得将所获得的文献资料提供给校外人员或用于非法牟利。
第十一条 未经图书馆批准,不得随意在馆内开展采访、拍摄、发放问卷等活动,不得随意在馆内放置各类海报、喷绘等宣传展品。
第十二条 严格遵守图书馆各项规章制度,自觉配合工作人员的管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