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北京工商大学图书馆办公用品管理办法

为加强图书馆办公用品的领用制度建设,提高管理水平,保证图书馆办公用品妥善保管并合理使用,依据学校《北京工商大学材料、低值品、易耗品管理办法》、《北京工商大学货物和服务采购管理办法》等规定,特制定本办法。

1.图书馆办公用品需由馆长指派专人管理;

2.办公用品管理员需严格遵守国家及学校制定的相关管理制度,以身作责、廉洁自律,具有较强的服务意识和节约意识,自觉接受领导检查及群众监督;

3.各部主任需以节约为本,根据实际情况在每学期开学第一周向办公室上报领取办公用品计划;

4.办公室需严格控制办公用品的发放额度,做到不积压、不浪费、不影响工作进度;

5.凡在采购中心领取办公用品时,需由两名以上经办人同时前往办理;

6.所有办公用品均需部主任领取并登记;

7.凡领取小型电子耐用品,如饮水机、U盘、电话机等,需经馆长审核同意后,方可领取;

8.部主任负责对所领用办公用品的正常使用并指派专人保管,耐用品、饮水机、U盘、订书机、插线板、电话机、剪刀、硒鼓等,在正常使用期限内不得重复领取,出现损坏时,需以旧换新,如有遗失照价赔偿;

9.领取易耗办公用品,如纸、笔、水、胶水、胶带、曲别针、夹子、打捆绳等,应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由部主任领取,并做到节约为本,避免浪费;

10.凡经资产处、财务处许可,必须自行外购办公用品时,经馆长同意后,按《北京工商大学图书馆办公经费管理办法》相关规定办理;

11.未经办公室同意,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私自在学校采购中心领取办公用品;

12.所有办公用品均属公共财产,严禁任何部门及个人将办公用品挪作他用或据为已有;

13.图书馆报账员每季度对办公用品消费金额向馆长进行书面汇报;

14.对违反相关财务制度,并造成经济损失者,依据《北京工商大学物资采购违规违纪行为纪律处分暂行规定》处理;

15.其他未尽事宜依据学校相关规定办理。